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類型具有設立程序簡單、股東對公司控制力強、責任有限、避免公司僵局等優勢深受企業家歡迎。特別是在國家對創業政策的支持和開放之后,公司的注冊資本改成認繳制后,越來越多的注冊用戶被介紹到公司,尤其是 一人有限公司注冊。那么注冊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特點?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
雖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承擔了有限責任,但在實踐中,很多人往往會忽視自己的有限責任,也是有條件的,所以與一人有限公司有關的法律糾紛,尤其是公司債權人債務連帶持有的股東責任涉及的商事案件數量近年來也呈現高增長趨勢。因此,寶增財經小編就如何防止股東聯名責任進行了一定的探討。
一、一人有限公司概況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東或一名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57條)公司法第 2 條)。即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投資成立一人有限公司。因此,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與公司的關系更密切,導致股東與公司之間存在人格混淆的可能性更高。
但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只能設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而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二、一人有限公司股東法律責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身財產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為公司債務 責任。
三、一人有限公司如何避免連帶責任?
1、標準化財務報表和賬簿 對于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嚴格按照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記賬,不能隨意記賬。
2、堅持年度審計,因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受益人只有一個,所以公司每年結賬后,需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必須執行。
3、依法辦理納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個人分紅需依法注意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發生股息,則不予扣除 繳納個人所得稅是不可接受的。
在實踐中,如果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能做到以上三點,那么基本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就可以避免了股東應對聯合和幾個責任 問題負責。
此外,實踐中也存在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的配偶被連帶持有責任的情況。因為一旦確定自然人股東的個人財產混入公司,也可能被認定為聯名夫妻債務。當然,這需要債權人證明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經營或基于夫妻共同意志。一般除了債權人的單獨證明外,如果配偶也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高管,夫妻雙方都清楚債務 ,也可能會被認定共同經營行為。所以一人有限公司的自然股東的配偶也要注意,盡量避免在公司內任職,以減少相應法律風險。
以上就是注冊一人有限公司的特點。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或想注冊上海公司,請在線咨詢或直接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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